环境科学与资源利用-浅议中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四大问题
近年来,农村生活污水已成为我国环境(水)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。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。经过近几年上上下下各方面的共同努力,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,实现了“十三五”规划提出的农村污水处理率要达到30%以上的目标。但也应看到,农村的污水治理成效与农民的期待还有很大差距,与乡村振兴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,农村污水治理还有哪些短板?本报记者采访了美丽乡村建设评价国家标准专家审查组组长魏 玉 栋。
乡村与乡村之间区位条件、人口组成、群体聚集度、污水成分规模、水环境承载力、经济水平、发展需求等不同,很难用一个模式、一种工艺去做污水处理。
中国环境报:目前,农村污水治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哪些?魏 玉 栋:在我看来,主要有四点。一是一些地区存在“一刀切”、忽视乡村“个性”的问题。目前,我们国家约有260万个村子。乡村与乡村之间的差异巨大,区位条件不同、人口组成不同、群体聚集度不同、污水成分规模不同、水环境承载力不同、经济水平不同、发展需求不同等。就是一个县内、一个乡镇内,各个村庄的差别也是很大的。这种情况下,很难用一个模式、一种工艺去做污水处理。而实际情况是,有些县市区把需要治理的各村的污水治理项目一起打“包”,统一招投标。中标企业按照一套设备、一套工艺、一套标准去施工。表面上看,这是“一碗水端平”,实际上很难把各村庄的污水问题都解决好,甚至还会产生新的问题。二是一些地区存在单纯追求技术破解,缺乏对乡村传统的考虑。农村污水治理绝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问题。村庄差异很大,牧区村和渔村的污水处理技术上可能就不一样。乡村各有各的传统,比如,很多地方的农村习惯用旱厕,尤其是一些冬天结冰的农村,如果地方政府强行统一推广水冲式厕所,群众可能接受不了,造成已建的管网因无水而没法运行的情况。三是一些地区排放标准“城乡一致”,存在没有结合乡村实际的问题。目前,农村污水没有全国通行的标准。对于农村来说,污水里的氮、磷等所谓的“有害成分”,其实是农作物的营养元素。若参照城镇污水尽可能把这些物质处理掉,很可能会造成一定的浪费,让本来就捉襟见肘的农村污水治理资金压力更大。四是一些地区没有建立有效运行机制。不少农村通过政府投资做到了设施全覆盖,但污水问题未得到全面解决。因为很多设施只是摆设,并没有运行。出现这种情况,有的是因为后续资金跟不上,有的是因为技术维护跟不上,但主要还是没有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。一些地方明显存在着重建设轻运营、重投入轻管理的问题。
中国环境报:您认为,农村水治理应该坚持怎样的原则?魏 玉 栋:谈到“原则”,就一句话,适合的才是好的。
所谓适合包含两点:一是治理方案要具体到村,甚至可以具体到户。二是要根据实际需要、实际情况建立能实现的运行模式,这“三个实”缺一不可。村庄和村庄之间的差别太大了,需要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相结合、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、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、单户与多户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。当然,还要坚持一定的先导性,适当超前,为未来发展留出空间。但不能过度超前,过度超前就是不切实际,不但解决不了问题,还会对乡村造成伤害。农村污水治理要做好“三结合”:与循环农业结合、与乡村景观结合、与发展水平结合。
魏 玉 栋,美丽乡村建设评价国家标准专家审查组组长,原农业部美丽乡村创建办公室主任。历任《农村工作通讯》常务副主编、《农民文摘》主编、农业部美丽乡村创建办公室主任等职,兼任世界绿色设计组织乡村发展专委会执行秘书长、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景观学与美丽中国建设专委会创会委员等。参与了原农业部美丽乡村工作框架设计和政策制定。美丽乡村建设国家标准起草人。
摘自知网 于 天 昊 中国环境报环境科学与资源利用